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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房屋
  • 发布机构:东莞市拍卖行
  • 发  布  人:东莞市拍卖行
  • 发布时间:2015年4月27日
  • 有效时间:2015年5月12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5年5月12日房产设备
2015年5月12日房产设备

拍 卖 公 告

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行定于2015512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批号

标的物

起拍价

保证金(元)

被执行人

集中看样时间

1551203

东莞市企石镇杨屋村房产(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344913号),土地面积131.74㎡,建筑面积431.6

694013

69000

杨卓荣

429日上午10时在企石镇杨屋村委会门口集中

1551206

存放于企石镇振华工业园“东莞市精怡美纸制品有限公司” 内的机器设备

8160

800

东莞市精怡美纸制品有限公司

429日上午11时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具体数量、质量以实物为准,买受人需自行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2、企石镇杨屋村房产土地为集体土地,限企石镇杨屋村村民竞投。

展示时间: 42829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56日前将保证金分别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参与多个标的物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前到本行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石排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备注:如有意采用网络拍卖的个人或企业,请于54日前与我行联系咨询所需证照资料并办理网络拍卖登记手续。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查询电话:2241343422414440(传真)、18925588441(郑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账号:4430370104000006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石龙支行黄洲分理处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石排法庭电话:8186802881868099

拍卖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86101032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拍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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