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受委托,我行对下列房地产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一)韩江路11号702房(面积:123.12㎡),该房产只作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政局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办公用房,按评估月租金26元/㎡作为出租底价。招租约定:该房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晚上不能加班;大楼大院内不能停车,不得转租转借,装修必须经业主同意方可进行。
(二)金新北路188号117号房(面积:40.97㎡),该房产为综合用房,按评估月租金38元/㎡作为出租底价。招租约定:该房产不能用于经营餐饮、 汽车维修、洗车、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不得转租转借。
上述两套房产以实地现状出租,租期五年,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合同按汕头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合同进行签订。其他具体的情况可向我行了解。
二、招租对象及条件
上述2宗房产出租,出租期限5年,承租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市中心城区具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或个人(第一标的必须具备民政局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
(二)能遵纪守法,没有出现过治安事故和安全事故;
(三)信誉好,没拖欠租金,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在经济、经营等方面没有不良记录;
(四)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三、招租方式、招租底价和竞租保证金
(一)招租方式: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
(二)招租底价:以两项标的的评估月租值为现场竞价的起叫价,以租金出价最高者确定承租人。
(三)竞租保证金:2万元/宗。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二○一八年六月十日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韩江路42号二楼
(三)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交:
1、填写清楚、完整的竞租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民政局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第一标的必须具备民政局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竞价时间、地点
时间: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上午10:00
地点:汕头市韩江路42号浦江大厦M层
五、联系方法
联 系 人:张小姐
拍卖行地址:汕头市韩江路42号浦江大厦2楼
联系电话:0754-88487382
22018年5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