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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8年1月19日
  • 有效时间:2018年2月7日
  • 拍卖会所在地:肇庆
    标  题:怀城镇西区雅豪庭园别墅和高要区南岸土地及房屋一宗拍卖公告
怀城镇西区雅豪庭园别墅和高要区南岸土地及房屋一宗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18年2月7日下午15时30分在肇庆市叠翠南路安逸雅苑二楼拍卖大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怀城镇西区雅豪庭园别墅C10幢,建筑面积253.59㎡,起拍价¥167.168万元,保证金¥20万元。

2、高要区南岸科德H区土地及房屋一宗,土地面积500 m2,上盖房产建筑面积3299.61m2,起拍价¥1904.598万元,保证金¥200万元。

标的详情、相关资料备索或登录我司网站(http://www.zqpmh.com/“拍卖公告”栏)查阅了解。有意者请于2018年2月6日17时前以转账的形式将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端州农商行厚岗支行;账号:80020000010600417;以到账为准),并请在拍卖会开始前(工作时间内)携保证金汇款单和有效身份证明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2018年1月24-25日(请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电话:(0758)2293516、13632291949黎先生

公司地址: 肇庆市叠翠南路安逸雅苑首层A101室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8日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会竞买须知

 一、受委托,由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和注意事项。

二、拍卖标的:

1、怀城镇西区雅豪庭园别墅C10幢,建筑面积253.59㎡,起拍价¥167.168万元,保证金¥20万元。

2、高要区南岸科德H区土地及房屋一宗,土地面积500 m2,上盖房产建筑面积3299.61m2,起拍价为¥1904.598万元,保证金¥200万元。

三、拍卖会开始时间:2018年2月7日下午15时30分

     拍卖会地址:肇庆市叠翠南路安逸雅苑二楼拍卖大厅

 标的展示时间:2018年1月24-25日(请提前电话预约)。

    四、竞买登记手续

参加竞买者,须提供下列文件:

    1、个人:竞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拍卖人要求格式的代理竞买委托书(由竞买人本人在拍卖前到拍卖人处当面签署)。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还须提供拍卖人要求格式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请携带公章到场。

    3、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未竞得者之保证金在拍卖会后7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竞买人领取竞价号牌后,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价号牌出借或交予他人使用,否则,竞买人须对他人使用其竞价号牌竞买标的的行为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拍卖结束后,竞买人须将号牌归还现场工作人员,否则每个赔偿工本费100元。

    五、标的展示

    1、拍卖人对标的物权源文件等不作任何担保,上述文件效力及标的物状况由竞买人自行判断。拍卖人依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责任,亦不对标的物瑕疵作任何担保。

     2、竞买人请于参与竞拍前详细了解标的物的资料及现状,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对标的物价值进行评估,并详细阅读和理解本《竞买须知》中有关条款后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在拍卖会上举牌应价即视作认可标的物的现状、瑕疵及对本《竞买须知》中所有条款的认可,并承担买受后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六、拍卖会

    1、根据“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拍卖师将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拍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可以宣布对该拍卖标的收回。

3、在拍卖会前,如委托人要求对标的物停止拍卖的,拍卖人和委托人均不对竞买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七、竞买须知和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物均按现状拍卖(不含室内物品),委托人、拍卖人均不对标的物瑕疵作任何担保。

2、标的2带租约拍卖,如原承租人参与竞拍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竞买权。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4、竞买保证金、拍卖佣金以及拍卖成交价款的约定:

(1)竞买保证金:没有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竞买保证金中扣收拍卖佣金,剩余部分转账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为部分成交价款。

(2)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规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由拍卖人在竞买保证金中扣收。

(3)成交价款:买受人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佣金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由拍卖人划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余款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或按如下方式分期付清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怀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户银行:怀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80020000001727355 ):

a)第一期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的30%(含参拍保证金扣除佣金后转为成交价款的款项);

b)第二期在拍卖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的40%;

c)第三期在拍卖成交后4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付清成交价余款。

5、标的移交、过户:买受人在付清全部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委托人在7个工作日内按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物及其权源文件;买受人必须在接收标的物及其权源文件后9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妥标的物的过户、办证手续,在办理过户、办证手续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金(含二次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同时,由买受人代委托人支付的税、费、金等发票联复印件须交回委托人存档。

6、买受人未能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时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者,即属违约,买受人原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拍卖人扣收拍卖佣金及相关拍卖费用后,余款再划转归委托人所有。拍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将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7、标的物位置、面积以相关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认为准,如出现偏差,拍卖成交价及拍卖佣金均不作改变,拍卖机构亦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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