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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东莞市立信拍卖行
  • 发  布  人:东莞市立信拍卖行
  •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4日
  • 有效时间:2017年11月24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7年12月12日拍卖东莞市清溪镇浮岗村委会房产
2017年12月12日拍卖东莞市清溪镇浮岗村委会房产

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行定于2017年12月12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1704101:位于东莞市清溪镇浮岗村委会房产 [土地证号:东集(1988)第1900200400242号;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343279号],使用权面积约187㎡,建筑面积约467.28㎡,起拍价935400元,保证金93000元。(被执行人:张伟力、刘燕红)

特别说明:上述房产按现状拍卖,质量、数量以实物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该房产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限清溪镇浮岗村村民竞投。

展示时间:2017年11月27、28日。

集中看样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上午10时在东莞市清溪镇浮岗村委会门口集中看样。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2月6日前将保证金汇入第一人民法院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详情请登陆东莞公拍网(网址:http://www.dg-public.com/)进行查询。

联系电话:22413318、13532898082(何生) 传真:22414440

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账号:44303701040000017000000002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86101032

松山湖法庭电话:26626203             工商监督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立信拍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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