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行定于2017年11月28日下午3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1703902A:东莞市万江区莫屋大街15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分别为:东府集用(1997)第1900042301680号、东府集用(1997)第1900042301681号;房产证号分别为:粤房地证字第C1331821号、粤房地共证字第C0312825号】,使用权面积分别为80㎡,建筑面积约共843.52㎡,起拍价1435520元,保证金143000元。注:该房产两处土地均为集体土地性质合并建成一个整体房屋,可允许在本社区居民成员范围内随地上建筑物一并流转,但可能存在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风险。
批号1703902B:东莞市万江区莫屋村蟠龙北街一巷3号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东府国用(2005)第19000400363号、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1936510号】,使用权面积约56.9㎡,建筑面积约104.77㎡,起拍价254968元,保证金25000元。注:该房屋土地为国有划拨土地性质,可允许在本社区居民成员范围内随地上建筑物一并流转。
上述房产被执行人均为莫灿尧、陈少琼。
特别说明:上述房产按现状拍卖,质量以实物为准,买受人需承担法定费用,同时竞拍前需向有关部门充分了解过户相关手续及要求,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展示时间: 11月13、14日 。
集中看样时间: 11月14日下午3时在万江区莫屋村委门口集中。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参与多个标的物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南城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查询电话:22413434、22414440(传真)、13532898082(何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账号:44303701040000017000000002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南城法庭电话:23198759
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86101032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拍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