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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
  • 发  布  人: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
  • 有效时间:2017年10月16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7年11月2日下午3时30分拍卖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蚝四龙船新村四巷22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2017年11月2日下午3时30分拍卖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蚝四龙船新村四巷22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7年11月2日下午3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1703501: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蚝四龙船新村四巷22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证号分别为:东府国用(1989)第19000311829号、东府国用(1994)第19000360015号,房产证号:C1981285],土地面积分别为:96.70㎡、170㎡,建筑面积约439.29㎡,起拍价2925885元,保证金290000元。(被执行人:徐柱辉)注:上述房产按现状拍卖,质量以实物为准,买受人需承担法定费用;两处土地均为国有划拨土地性质合并建成一个整体房屋,可允许在本社区居民成员范围内随地上建筑物 一并流转。买受人竞拍前需向有关部门充分了解过户相关手续及要求,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展示时间:2017年10月18、19日  集中看样时间:1018下午3时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拍卖编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南城法庭办理登记手续。详情可登陆http://www.dg-paimai.cn/查询。

公司地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二路20

联系电话:22210668詹生:13829213099 传真号:22212336

收款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账号:44303701040000017000000002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南城法庭电话:28681725

拍卖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86101032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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