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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
  • 发  布  人:东莞市宏泽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6日
  • 有效时间:2015年5月6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5年5月8日拍卖:东莞市洪梅镇黎洲角村国有工业用地一幅及地上建筑物两幢
2015年5月8日拍卖:东莞市洪梅镇黎洲角村国有工业用地一幅及地上建筑物两幢

竞价转让公告

受委托,本司定于2015年5月8日15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竞价转让:

东莞市洪梅镇黎洲角村国有工业用地一幅及地上建筑物两幢,起拍价3900万元,拍卖保证金300万元。拍卖标的物状况:(1)、土地面积约28387.8㎡,已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56年9月11日;(2)、建筑面积共约24746.73㎡,其中厂房面积约14271.33㎡、宿舍面积约10475.4㎡,均已办房地产权证;(3)、标的物使用情况:目前为正常使用中。

特别披露和告知:(1)拍卖成交后,办理标的物产权变更登记(过户)过程中产生或应缴的所有税、费、金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名下应缴的所有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过户变更登记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承担委托人就标的物进行评估产生的评估费用;(3)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位置及周边位置的建设、规划、交通等政策;(4)拍卖成交后,办理标的物相关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缴纳相关税费金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仅给予协助;(5)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交易合同需进行公证,办理公证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6)未成交的竞买人其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后的10天内不计利息给予退还原付款账号,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7)拍卖成交后,成交人(买受人)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买受人违约则依法不予退还保证金。

看样时间:2015年4月24-26日;集中看样时间:4月26日15时洪梅镇振兴路洪梅镇文化体育广场边集中。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5月6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下列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如竞买人为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请竞买人携带公章),在拍卖会前到东莞市东城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办理登记手续,逾时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联系电话: 076923032628  18926861616 巫生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君豪商业中心723号

户名:东莞市宏泽拍卖有限公司

帐号:120520190010016717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城东博支行

                                东莞市宏泽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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