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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房屋
  • 发布机构
  • 发  布  人:广东凤凰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4日
  • 有效时间:2015年4月30日
  • 拍卖会所在地:汕头
    标  题:联合拍卖公告
联合拍卖公告

联合拍卖公告

 

受委托,拍卖人定于2015430日(星期四)下午3时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三楼A306室(韩江路33号)举行联合拍卖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

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三区华达公寓A

序号

房号

面积约(㎡)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1

201

复式333.41

1050242

100000

2

202

复式225.10

594300

50000

3

203

复式221.57

649200

60000

4

204

221.57

649200

60000

5

301

复式271.54

787500

70000

6

303

复式207.05

559000

50000

7

305

207.05

559000

50000

8

306

复式271.54

760300

70000

9

501

333.41

963600

90000

10

502

复式225.10

634800

60000

11

503

221.57

624800

60000

12

801

复式333.41

993600

90000

13

903

207.05

608700

60000

14

904

207.05

608700

60000

15

1101

333.41

1006900

100000

16

1102

复式225.10

675300

60000

17

1201

252.96

822100

80000

注:1、上述房地产尚未竣工验收,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委托方及拍卖人不负责办理移交房产。如今后具备办理产权过户条件时,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2、上述房地产拍卖成交后,需过户所有的一切税、费、金(除营业税及附加税外)及可能欠交的水、电、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3、标的物尚未办理产权证件,房地产的面积、范围、结构等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如与拍卖公示内容有不一致的,则拍卖成交款及佣金多不退少不补。4、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移交及产权过户登记产生的风险。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5427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划至广东凤凰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款到账为准),并带齐有效证件和保证金缴交凭证到广东凤凰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标的物展示:2015422-24日于标的物所在地(预约或自行查看)。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须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天内与拍卖人联系,并向委托方提交异议书及依据;如有意对上述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须在截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5日向委托方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资料,经核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

标的物委托方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拍卖监督电话:0754-88891733。工商局监督电话:0754-88563242

拍卖人:广东凤凰拍卖有限公司、广东泰新拍卖有限公司、汕头市物业拍卖行、汕头经济特区拍卖行、汕头经济特区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汕头市达濠拍卖行、广东创利拍卖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广东泰德拍卖行有限公司、汕头市源祥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弘德益利拍卖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联系方式:广东凤凰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5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

联系电话:0754-88366149(杨先生),传真:0754-8846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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