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司定于2017年3月22日15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
标的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集中看样时间/存放地址/备注 |
1604309 |
位于东莞市高埗镇横滘头村的两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4栋工业建筑物,土地面积8309.2㎡,建筑面积14343.85㎡。 |
东莞市和盛五金有限公司 |
9124622 |
900000 |
3月8日11时高埗镇三塘中路兴盛五金厂门口集中前往看样。 |
展示时间:2017年3月7-8日。
特别告知及瑕疵说明(风险提示):1、标的物土地产权证号:(2013)1900320905143、(2005)1900320902801,权属性质系集体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系流转出让,批准用途系工业用地,地上建筑物均未办证;竞买人须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标的物过户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质量、面积以实物为准,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相关税、费、金等,标的物以往拖欠的水电费、土地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2、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被执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显示,被执行人已将标的物对外出租,租赁期截止至2029年10月31日,买受人须继续承继履行被执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另据《租赁合同》显示,标的物承租人已向被执行人一次性缴纳了2015年至2020年共6年的租金,因此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享有对标的物的租赁权益自2021年1月1日开始。3、标的物拍卖后由税务机关确定的应当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经营期间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买受人在买受标的物后应当承接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及风险;鉴于标的物存在出租情况,因此本次拍卖为不交吉拍卖,若因租赁关系发生纠纷,买受人可取代被执行人的法律地位通过诉讼解决。5、本次拍卖标的物承租人基于与被执行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对本次拍卖享有同等价格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如有意参与竞买须按本公告的规定办理竞买手续。6、因本次拍卖产生的相关税和费,应由买受人缴纳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由拍卖款中支付。7、竞买人应当自行前往本公司查阅标的物资料并到标的物现场查勘实际状况,竞买人参与拍卖前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租赁、报建、规划、权属等情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存在的相关瑕疵及风险,委托方及本公司不对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作任何瑕疵担保,竞买人应自行考虑投资的风险。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3月17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期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拍卖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时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碣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2628 18926861616 巫生 传真23032638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君豪商业中心725号
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
账号:44303 70104 00000 17 00000 0002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
石碣法庭电话:81838785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6101525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拍卖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86101032
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