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物业拍卖行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17年3月9日上午十时,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韩江路33号)西门三楼A306室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1、①汕头市丰泽庄西区45幢102号房,面积18.59㎡。起拍价150200元,保证金15000元。②汕头市丰泽庄西区44幢112号房,面积20.3㎡。起拍价164000元,保证金16400元。③汕头市丰泽庄西区44幢119号房,面积159.48㎡。起拍价480000元,保证金48000元。④奇瑞牌小型轿车,车牌号码:粤DE8080。起拍价8400元,保证金840元。有关说明:㈠上述房产及车辆拍卖成交后办证、过户所需的一切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金等均由买受人或承受人承担。㈡按现状不交吉拍卖移交,如房产有涉及水、电、搬迁、物业管理等费用,车辆涉及年审、保险等问题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解决,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过户产生的风险。㈢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因变更产权所有人产生的风险。
2、汕头市澄海区北秀园4幢202号房,面积50.52㎡,保证金:13000元。
3、汕头市澄海区宜馨花园12幢502号房地产,面积129.39㎡,保证金85000元。
4、汕头市澄海区中心城区西门西华路南侧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列粤房地证字第0262119号),土地面积109.74㎡,建筑物面积580.84㎡,保证金:140000元。
第3、4项标的拍卖成交后,交接时间无法确定,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汕头市金砂路信德华广场26B房产一套,面积164㎡和C301车库一个,整宗起拍价:898000元,保证金:89000元。①、上述房产和车库捆绑拍卖,拍卖成交后,因房产和车库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金(包括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营业税及附加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将全款划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账户。
6、汕头市金砂路102号信德华大厦甲座2104号房房产,面积137.90㎡,及汕头市金砂路102号停车楼410号车位,面积19.38㎡。整宗起拍价:641725元,保证金:64000元。
7、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99号君悦华庭1幢1721号全套房产,面积100.81㎡。起拍价:685508元,保证金:68000元。
展示时间: 2017年3月2-3日。(预约或自行查看)。
竞买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6日下午五时前(以款到帐为准)。对权属有异议者,见报之日起十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异议书。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需在截止登记手续五日前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及依据,并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第1项受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监督电话:88933176;第2-4项受澄海区人民法院委托,监督电话0754-86985041,竞买者应于3月7日(上班时间)到澄海法院立案大厅领取《缴交保证金通知书》,将保证金划入指定的账号,凭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第5项由龙湖区法院委托,监督电话:0754-88891733;第6-7项由受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平执行局委托,监督电话:0754-88544282,竞买人需提前到我行领取流程表,按流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汕头市工商局监督电话:0754-88563242。
拍卖行地址:汕头市民族路147号(现67号)三楼 电话:0754-8845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