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 会员登录 | 免费注册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年4月27日 星期六
关键词: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拍卖公告 > 2017年2月9日长安镇厦岗村金沙路二巷10号房产
  • 物品分类:房屋
  • 发布机构:东莞市拍卖行
  • 发  布  人:东莞市拍卖行
  • 发布时间:2017年1月11日
  • 有效时间:2017年2月9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7年2月9日长安镇厦岗村金沙路二巷10号房产
2017年2月9日长安镇厦岗村金沙路二巷10号房产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定于201729日下午3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

标的物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案件及被执

行人

集中看样时间

1700101

东莞市长安镇厦岗村金沙路二巷10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证号:东府集用(1996)第1900121000986号】,土地面积约67.8㎡,建筑面积约179

253665

30000

2017)东二法委拍字第1号,麦永林

117日下午1530分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数量、质量以实物为准。2、该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无房产证,有土地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另包括所欠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限长安镇厦岗村户籍人员购买。

展示时间:2017年1月16、17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月24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本行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

联系电话:22413434、18925588441(郑生)、22414440(传真)

账户名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44001779108053009743-000001

法院联系电话:执行局:89889131   财务部门:89889172   

 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拍卖行

上一篇:广东金宝来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下一篇:1月20日某中直单位公务用车车辆处置拍卖公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