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1月13日上午10时在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永发大厦三楼(珠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被执行人范晓华名下位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南虹二街33号(万和国际公馆)7栋别墅,建筑面积369.43㎡,参考价8511667.2元,竞投保证金90万元。
说明:①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净价拍卖,评估报告内容仅供参考。②拍卖标的物过户之前以及之后涉及的全部税费(包含且不限于买卖双方税金、费用、补缴地价款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在拍卖之前产生的管理费、保管费等其它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③法院不负责拍卖标的物的移交,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接、清场、腾退工作。
标的展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电话预约。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1月12日12:00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号(户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香洲支行,账号:44350201040024705)。拍卖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及法院收款收据原件到拍卖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广东弘德益利拍卖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电话:0756-8598555
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西2156号永泰安大厦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