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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东莞市拍卖行
  • 发  布  人:东莞市拍卖行
  •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 有效时间:2016年12月27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6年12月27日拍卖虎门镇北面村邓屋长堤四巷4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2016年12月27日拍卖虎门镇北面村邓屋长堤四巷4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定于2016年12月27日下午3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

标的物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案件及被执

行人

集中看样时间

1663501

东莞市虎门镇北面村邓屋长堤四巷4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证号:东府集用(1989)第1900062310194号】,土地面积约75.2㎡,建筑面积约54.1㎡

272148

27000

(2016)粤1972执2120、2121,邓耀华

12月13日上午10时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数量、质量以实物为准。2、该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无房产证,有土地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另包括所欠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限虎门镇北面村户籍人员购买。

展示时间:2016年12月12、13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12月21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本行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

联系电话:22413434、18925588441(郑生)、22414440(传真)

账户名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代管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44001779108053009743-000001

法院联系电话:虎门法庭:89889761    财务部门:89889172   

 纪检监察电话: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拍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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