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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珠海嘉信拍卖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珠海嘉信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 有效时间:2016年12月28日
  • 拍卖会所在地:全省
    标  题:珠海嘉信拍卖有限公司第192期拍卖公告
珠海嘉信拍卖有限公司第192期拍卖公告

珠海嘉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会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11:00时在珠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永发大厦三楼)拍卖厅公开拍卖:

      1、被执行人黄晓阳名下座落于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181号3栋701房(权证号码:C0845473),建筑面积121.75㎡,参考单价12480元/㎡(总价1519440元),保证金15万元。
      2、被执行人幸国明所有的位于珠海市吉大情侣南路48号(金珠园)1栋1604房,建筑面积158.88㎡,参考单价25000元/㎡(总价3972000元),保证金40万元。
      3、被执行人林俊强名下的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昌盛路376号143栋2402房(权证号码:0100198810),建筑面积195.80㎡,参考单价28920元/㎡(总价5662536元),保证金57万元。
        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以现状拍卖,标的物的面积、功能及用途等以有关部门确权为准,评估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有关标的物的租赁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予处理。2.本次拍卖为净价拍卖,拍卖的标的物过户之前以及之后涉及的全部税费(包含且不限于买卖双方的税金、费用、补缴地价款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在拍卖之前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拍卖成交后,如因案件特殊等原因法院通知不予确认拍卖成交结果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法院对拍卖成交结果确认后,法院将出具拍卖确权相关法律文书,并向财产管理部门送达,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财产瑕疵或政策因素等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5.法院不负责拍卖标的物的交接工作,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接、清场、腾退等工作。6.请上述标的物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于拍卖日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自已的权利(优先购买权人需在拍卖前出示法院的确认证明),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7.有意竞买者须于2016年12月26日17时前将:标的1、2的竞买保证金汇达至我司账户(收款单位:珠海嘉信拍卖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02022209100062552,开户行:工行珠海吉大支行);标的3的竞买保证金汇达至委托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账号:4435020104002470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香洲支行)
      以上均以到账为准。 汇款时请注明用途为“竞买保证金”。转账后请将进账(汇款)单、联系方式传真到本公司进行确认并携带进账(汇款)凭证、身份证明文件、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等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联系电话:0756-2625568、8582313 18928083933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白莲路184号立体科技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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