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弘德益利拍卖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16年12月27日上午10时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三楼A306室(韩江路33号)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1. 粤D28D90熊猫小型汽车,起拍价:17760元,保证金:1700元。
2. 汕头市龙湖区蓝田庄龙珠花园9幢603、703号房地产,建筑面积约254.3㎡,起拍价:943962元,保证金:9.4万元。【第1-2项标的受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平执行局委托,监督电话:88544282。】
3. 粤D49A27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起拍价:9975元,保证金:990元。【该车辆为事故车辆,按现状拍卖,委托方对车辆的瑕疵、潜在风险不承担责任;该车辆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金(包括可能存在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欠缴罚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 汕头市濠江区广澳源兴塑料制品厂土地[权证号列汕集建(93)字第640300001号](面积约1333.2㎡)及上盖物一座(面积约752.94㎡)的房地产,起拍价:1134800元,保证金:11万元。【标的所占用地系被执行人汕头经济特区广澳源兴塑料制品厂向汕头市濠江区溪头村委会租赁的,租期自1992年10月1日至2052年9月30日止,上盖物目前尚未办理产权证;拍卖成交后,如能过户,因办证、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金(包括契税、增值税、补交地价款,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欠缴的水、电、物业管理等及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各种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第3-4项标的受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委托,监督电话:87396522。】
5. 汕头市金平区东厦南路一横巷1号604号房全套房地产,建筑面积约53.74㎡。起拍价:162617元,保证金:2万元。【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委托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过户产生的风险。标的最终产权面积、范围以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时房地产管理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房管部门最后核定面积与拍卖公示面积记载不一致时,拍卖款多不退、少不补;拍卖成交后,其办证及过户所需一切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金(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补交地价款等)均由买受人或承受人承担;标的物涉及水、电、物业管理、搬迁补偿问题及费用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解决。受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监督电话: 88933176。】
6. 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路30号501号房全套,建筑面积约85.76㎡。起拍价:334464元,保证金:3.3万元。
7. 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路30号601号房全套,建筑面积约85.76㎡。起拍价:360192元,保证金:3.6万元。
8. 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路30号701号房全套,建筑面积约117.76㎡。起拍价:494592元,保证金:4.9万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报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向委托方提交依据。对上述标的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可于截止竞买登记手续5日前向委托方提出申请,经委托方审查确认并办理竞买登记方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12月22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带齐有效证件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标的按现状拍卖。详情请查阅:www.hd-auction.com.cn。工商局监督电话:88563242。
展示时间:2016年12月19日、20日(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88810009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跃进路23号利鸿基A幢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