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海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6年12月21日9时4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第32审判庭举行2016年第533期拍卖会,公开拍卖如下标的:1、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17号威南广场二楼C231号铺,建筑面积:20.26㎡,房产证号:粤房字第2601592号。保证金:1万元,参考价:93,540元。2、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南庄圩的房屋一间,建筑面积:336.38㎡,房产证号:粤房字第3860104号,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保证金:7万元,参考价:689,040元。3、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格村民委员会三丫涌村民小组大街北9号,建筑面积:427.36㎡,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488305号。保证金:9万元,参考价:873,951元。上述标的案号:(2016)粤0605执恢373号 ,瑕疵说明:1、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不交吉。2、标的物3的土地权属性质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属于批准拨用宅基地。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在土地所在地集体成员之间流转,故该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需持标的物所在地的村民小组及该土地所属的股份合作经济社出具的竞买人系该村民小组集体成员的证明方可参与竞拍。3、拍卖前,买受人应自行了解该房屋是否具备办证、过户等条件。拍卖成交后,法院只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司法文书,标的物过户、办证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买受人并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过户、办证的风险。标的物过户、办证、交接等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意竞买者,请于12月19日17时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汇入户名: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013019929200044363,开户行:工行佛山南海城区支行,汇款时注明案号,因跨行或跨市退回保证金所产生的费用由竞买人承担;并于12月20日11时前带备银行缴款单,身份证、退回保证金资料(缴交款账户与退款账户一致)到我司办理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12月14-15日
公司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23号二层205室
联系电话:0757-83284382
南海法院监督电话:0757-8625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