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6年12月6日下午3时30分在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市集中拍卖中心拍卖以下标的物(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批号 |
标的物名称 |
被执 行人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集中现场 看样时间 |
1663304 |
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村香樟半岛花园(一期)住宅楼第14幢705号商品房,建筑面积约:53.47m2,合同编号:2014072454B3E3335991,注: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按现状拍卖。 |
邱小婷 |
307987 |
30000 |
11月22日下午3时30分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
展示时间:11月22日、23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11月30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竞买不成功的,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日自行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樟木头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地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二路20号
联系电话:22210668 詹生:13829213099 传真号:22212336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帐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
樟木头法庭电话:89808131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法院纪检监察院电话:89808823
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