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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东莞市拍卖行
  • 发  布  人:东莞市拍卖行
  •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 有效时间:2016年11月28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东莞市东坑镇丁屋村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拍卖
东莞市东坑镇丁屋村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拍卖

拍 卖 公 告

  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行定于2016年11月28日下午3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批号

标的物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被执

行人

集中看样时间

1604004

位于东莞市东坑镇丁屋村(现门牌号为丁屋新村十七巷219)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土地证号:东府集用(1988)第1900271200054号】,占地面积约:71.98㎡,建筑面积约:178.18

339077

33000

丁春良

1115日上午10时在标的物处集中

特别说明:1、该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数量、质量以实物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2、该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有土地证,限东莞市东坑镇丁屋村村民参与竞投。

展示时间:2016年11月14、15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11月2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第三人民法院常平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备注:如有意采用网络拍卖的个人或企业,请于2016年11月18日前与我行联系咨询所需证照资料并办理网络拍卖登记手续。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我行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

联系电话:22413434、22414440(传真)、15920255770(何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塘厦支行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常平法庭电话: 89808280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拍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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