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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其它
  • 发布机构
  • 发  布  人: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年4月2日
  • 有效时间:2015年4月16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5年4月22日拍卖:塘厦镇设备一批、常平镇车辆、清溪镇房屋
2015年4月22日拍卖:塘厦镇设备一批、常平镇车辆、清溪镇房屋

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人民法院委托,本司201542215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序号

标的批号

标的

被执行人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集中看样时间/存放地址/备注

1

1464801

机器设备一批,标的数量和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

东莞市炬昌实业有限公司

237376

23000

4月8日16时塘厦镇田心村委会门口集中前往看样

2

1404804

S697FJ车辆(五菱),按实物现状拍卖。

熊元平

4840

400

4月7日10时常平镇常利停车场门口集中看样。车辆过户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

1501104

东莞市清溪镇清凤大道388号翡翠半岛花园7号楼2单元1401房屋,建筑面积约100.96

宁楚君

409900

40000

4月8日15时标的门口集中看样。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相关税、费,房屋质量、面积以实物为准,按现状拍卖。

展示时间:201547-8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41616时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每笔汇款只能对应一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如需参加多个标的的竞投则须按各个标的批号的保证金分别逐笔汇款)。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拍卖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9988  13712830666 利生   传真23032638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君豪商业中心725号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塘厦支行  帐号:44001 77930 80530 03219

执行局电话:89808713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更多拍卖信息请登录东莞市拍卖典当行业协会网、东莞阳光网查阅。

                                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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