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行定于2016年11月15日下午3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批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被执 行人 |
集中看样时间 |
1653303 |
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洋村香樟半岛花园(一期)住宅楼第8幢401号商品房(合同编号:20131101D6609E141699),建筑面积:97.59㎡ |
858792 |
85000 |
张英娇 |
特别说明:以上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具体质量以实物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
展示时间:2016年10月31日、11月1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11月9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备注:如有意采用网络拍卖的个人或企业,请于2016年11月07日前与我行联系咨询所需证照资料并办理网络拍卖登记手续。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联系电话:22413434、22414440(传真)、18925588441(郑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账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塘厦支行
第三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法庭电话:89808131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拍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