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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东莞市俱进拍卖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东莞市俱进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3日
  • 有效时间:2016年10月12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位于东莞市常平镇塘角村二区18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
位于东莞市常平镇塘角村二区18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

 

 

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6101215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批号

标的名称

起拍价(元)

保证金(万元)

被执行人

集中看样时间及地点

1662816

位于东莞市常平镇塘角村二区18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证号为:(19891900240710227号,土地使用面积约:135m2,建筑面积约:425m2

501600

5

周耀林

9271430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1652815

东莞市桥头镇东深路(石水口段)38号机器设备、办公设备一批(发电机、空气热能泵、尾气喷林塔等)

117081.6

1.4

广东辉达新能源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9271530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注:批号1662816标的该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仅限本村村民购买,竞买人必须带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才能登记参加竞买,房屋质量、面积以实物为准,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相关费用。批号1652815标的物质量以实物为准,均按现状拍卖。)

标的展示时间:2016926- 27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108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每张银行汇款单只能填写一个拍卖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拍卖前一个工作日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第三人民法院常平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备注:如有意采用网络拍卖的个人或企业,请于2016108日前与我公司联系咨询所需证照资料并办理网络拍卖登记手续。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网址及东莞阳光网。

本公司地址:东城君豪商业中心1705  联系电话:22761033  18926813611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帐 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塘厦支行

常平法庭电话:89808280 89808258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俱进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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