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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动产
  • 发布机构: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6年8月31日
  • 有效时间:2016年8月31日
  • 拍卖会所在地:广州
    标  题:广东拍卖9月20日报废电力物资拍卖会
广东拍卖9月20日报废电力物资拍卖会
受委托,兹定于2016年9月20日14时30分公开拍卖报废电力物资一批

(注:标的以现场实物察看为准,并按现状进行交割出库,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转让标的物的瑕疵、锈蚀、破损、附件缺失等一切责任。)
一、竞买人报名要求:
(一)竞买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二)竞买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应有主管税务机关加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三)竞买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废旧物资(或金属)回收”等内容。
(四)竞买人必须持有广东省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根据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工作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秘书字〔2012〕1021号),在深圳市注册的竞买人可通过共享在工商部门的登记信息代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营业执照。
(五)截至刊登拍卖公告前一天的12时止,若竞买人与任一委托人之间仍有标的未完成交割出库的,则不接受报名。
(六)不接受在违约处理期内的竞买人报名。
(七)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属下多家子公司、控股公司,只接受一家公司报名。
(八)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9月2日12时前向我司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应有主管税务机关加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需加盖公章)。
(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三份,加盖公章并核验原件。
三、经审核符合资质的竞买人,现场领取竞买须知。有意向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需于2016年9月2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由竞买人对公账户汇出)汇款至我司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天河支行、账号:0313014170010538、用途:拍卖保证金),请于2016年9月2日前将竞买须知交回我司。
四、单一标的在截止报名时,通过资质审查且按规定缴纳拍卖保证金的竞买人不足两家的,该标的撤回。
五、本次拍卖会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二楼本公司拍卖厅。标的展示时间:2016年9月5日至14日(节假日除外)。详情咨询我司。
六、本次拍卖,我司收取买受人佣金标准为:成交金额×2.8%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二楼
电话:020-38863162、13802762107杜先生 传真:020-38869850
网址:www.gdpmh.com 电邮:info@gdpmh.com
拍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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