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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房屋
  • 发布机构:珠海嘉信拍卖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珠海嘉信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6日
  • 有效时间:2016年8月31日
  • 拍卖会所在地:珠海
    标  题:珠海嘉信拍卖有限公司第183期拍卖公告
珠海嘉信拍卖有限公司第183期拍卖公告
珠海嘉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会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上午11:00时在珠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拍卖大厅(九洲大道东永发大厦三楼)依法公开拍卖:
     被执行人韦艳群名下的位于珠海市香洲翠前北路138号3栋701房,建筑面积:76.19㎡,参考价685710元,保证金7万元。
    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以现状拍卖,标的物的面积、功能及用途等以有关部门确权为准,评估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有关标的物的租赁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予处理。2.本次拍卖为净价拍卖,拍卖的标的物过户之前以及之后涉及的全部税费(包含且不限于买卖双方的税金、费用、补缴地价款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在拍卖之前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拍卖成交后,法院需对拍卖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如因案件特殊等原因法院通知不予确认成交结果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对拍卖成交确认后,法院将出具拍卖确权相关法律文书,并向财产管理部门送达,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财产瑕疵或政策因素等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5.拍卖标的按现状交付,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移交,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接、清场、腾退等工作。6.请上述标的物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于拍卖日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自已的权利(优先购买权人需在拍卖前出示法院的确认证明),缺席视为放弃相关权利。7.有意竞买者须于2016年8月30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达我公司账户(收款单位:珠海嘉信拍卖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02022209100062552,开户行:工行珠海吉大支行)
    以上均以到账为准。 汇款时请注明用途为“竞买保证金”。转账后请将进账(汇款)单、联系方式传真到本公司进行确认并携带进账(汇款)凭证、身份证明文件等前来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电话预约。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0756-2625568、8582313 18928083933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白莲路184号立体科技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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