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8月25日15时30分在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西门岗16号五楼广东省清远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院南二路1号阳光嘉园商住小区25座首层08号商铺,建筑面积约95.21㎡,参考价165.58万元,保证金16.55万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8月24日16时前交纳保证金到指定账户,账户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账号:2018 0273 2920 0006 63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鹤堂支行,并在付款用途注明“(2015)清城法执字第675号”,以到账为准,且竞买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参加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办理竞买人审核确认等有关参加竞买手续。竞买未成,竞买人可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持有关参加竞买的手续文件到法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16日(请电话预约)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天誉商务大厦东塔1304室
清远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金海湾豪庭海景三路4座202
联系电话: 13417260229(谢小姐)
本公告刊登在2016年7月28日《清远日报》 版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编码:44004511000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