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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
  • 发  布  人: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6年7月11日
  • 有效时间:2016年7月25日
  • 拍卖会所在地:佛山
    标  题: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第526期拍卖会公告
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第526期拍卖会公告

受南海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6727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第32审判庭举行2016年第526期拍卖会,公开拍卖如下标的: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一路39号江南名居荣苑51901房。建筑面积:140.54㎡,房产证号:0200445840号,用途:住宅。保证金:10.5万元,参考价:103.92万元[案号:2015)佛南法里执字第458]2、佛山市禅城区华远西路53号二座602号房产。建筑面积:118.54㎡,权证号码:0100105564号,用途:住宅。保证金:4.7万元,参考价:466,118.403、佛山市禅城区华远西路53号二座首层13号车房。建筑面积:17.34㎡,权证号码:0100105562号,用途:车房。保证金:1.6万元,参考价:165,333.12元,[23号标的案号:2015)佛南法桂执字第531]

标的瑕疵说明:1、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交付期以法院通知为准;2、拍卖前,买受人应自行了解该房屋是否具备办证、过户等条件。拍卖成交后,法院只依法向房管部门出具确权的相应法律文书,标的物过户、办证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买受人并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过户、办证的风险。标的物过户、办证、交接等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买受人需符合佛山市购房政策,否则产生的不能过户等后果自负。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72517时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逐笔存入指定账户(竞买人必须是缴款人),并于201672611时前带备银行缴款单,身份证明文件、退回保证金的账户资料(要求缴交款账户与退回款账户一致)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户名: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013019929200044363,开户行:工行佛山南海城区支行,汇款时必须注明案号、标的名称

展示时间:2016719-20日(提前电话预约)。

拍卖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3号二层205

联系电话:0757-83284382  83123203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578625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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