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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
  • 发  布  人:东莞市圣达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4日
  • 有效时间:2016年6月24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6年7月14日 拍卖会 东莞市圣达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4日 拍卖会 东莞市圣达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物名称

起拍价

保证金

被执行人

案件

1651702

位于东莞市南城区水濂山路33号清华居52单元701702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93.92㎡,该房屋有房产证,有抵押

1706496

170000

何惠莲

2015)东二法虎执字第934

1651703

位于东莞市南城区水濂山路33号清华居91#地下停车库176号车位,建筑面积为12.50㎡,该车位有房产证

132000

13000

特别说明: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另包括所欠水电费、物管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自行办理手续,按现状拍卖。

看样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30日

集中看样时间:6月30日下午3时在标的物所在地集中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7月8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参加竞买人、登记买受人须为同一人;4、参与多个标的物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1993  18922533385  梁小姐  传真:23032178

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丽峰路23号东田丽峰大厦办公701号C.D

账户名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银行帐号:44001779108053009750

第二人民法院财务部门电话:89889172      虎门法庭电话:89889765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 8988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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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圣达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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