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增城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司定于2015年1月14日15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集中看样时间/存放地址/备注 |
东莞市南城区银湖新邨现代经典花园D2幢702房,建筑面积约200.24㎡。 | 王奕军 | 1401680 | 140160 |
2014年12月30日10时30分标的门口集中看样。特别告知:房屋未办证,合同编号:0181351,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过户中应缴的所有税、费、金(包括买卖双方名下应缴的所有相关税、费、金),成交后过户纳税手续和过户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质量和面积以实物为准,不交吉拍卖。 |
展示时间:2014年12月29-30日。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月8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增城市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未注明标的执行案号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或法院立案窗口刷卡缴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执行案号--(2013)穗增法执字第39号;2、拍卖后保证金退付,由竞买人持法院开具的保证金收据自行到增城市法院执行局开具退款收据再到增城法院财务室办理退款手续,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4、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电话联系我公司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凭据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授权书、代理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及汇款单据于2015年1月13日17时前到增城市人民法院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然后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付款人凭汇款单、增城市人民法院财务室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于2015年1月14日15时30分前到拍卖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竞买,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增城市人民法院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769-23039988 18926861616巫生 传真0769-23032638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君豪商业中心725号
开户名:增城市人民法院 账号:7444710182600003168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增城支行
增城市人民法院司法委托管理科电话:020-82710367
工商局举报电话:0769-26986685
信息公开网址: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
增城市人民法-http://www.zcfy.gov.cn/
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