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拍卖行拍卖公告
受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定于2016年7月5日上午10时30分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三楼A306室(韩江路33号)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
位于汕头市大华路45号南北座夹层二至四层其中部分及101、102房(面积2947.85㎡,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1024240号)的房地产,起拍价8029943.00元,竞买保证金80万元。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过户产生的风险;2、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其办证、过户所需的一切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金(包括契税、增值税、补交地价款和应负担的其他一切税、费、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需交纳的税、费、金等情况。如上述待拍卖的房地产面积最终与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定面积不符,则拍卖成交款多不退、少不补。
标的展示时间:2016年6月27日—— 30日下午4时前(预约查看标的)。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6年7月1日上午11时前将相应保证金汇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帐户:4410510104000146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锦泰支行(以到帐为准),并应于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前带缴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对上述拍卖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必须在截至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五日向委托方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资料,报经委托方审查确认,并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对标的物拍卖有异议者,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与我行联系,并向委托方提交异议书及依据。拍卖监督电话:0754-88933176
联系人:赵生 郑生
联系电话:0754-83841669
拍卖行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东山路口工贸大厦九楼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