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物业拍卖行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行于2016年6月28日下午三时三十分,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三楼A306室(韩江路33号)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
1、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59号103、203房复式(面积175.26 m2);104、204房复式(面积154.36 m2);105、205房复式(面积147.22 m2),面积合计476.84 m2的房地产。整宗起拍价:292万元,竞买保证金:29万元。有关说明:上述标的物中103、203房已出租,租期自2006年8月6日至2016年8月5日。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整体捆绑拍卖,本行和委托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过户产生的风险。
2、汕头市澄海区益民路汇璟花园B19幢504号的房地产,面积148.77 m2,保证金:7.8万。
3、汕头市龙湖区丹霞庄北区1幢502号房,面积128.59 m2。起拍价: 512734.32元,竞买保证金:5.1万元。(上述房地产按现状拍卖,法院不承担上述标的物的任何瑕疵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持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书主张权利,并作为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依据。)
4、汕头市龙湖区丹霞庄西区18座804号房,面积:48.62 m2。起拍价:17.52万元,竞买保证金:1.7万元。
5、汕头市金平区泰安华庭东区11、12、13幢12幢501号房,面积:158.2 m2。起拍价: 146.65万元,竞买保证金:14万元。
注:以上1-5项标的拍卖成交后,其办证及过户所需的一切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金(包括契税、增值税、补交地价款和应负担的其他一切税、费、金等)均由买受人或承受人承担。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需交纳的税、费、金等情况。如该拍卖的房地产面积最终与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定面积不符,则拍卖成交款多不退,少不补;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物业管理、搬迁补偿问题及费用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解决。
6、汕头市金涛庄西区49幢127号车库,面积约497.56 m2。起拍价:1400332元,竞买保证金:14万元。①、位于金涛庄西区49幢的住户享有同等竞买价格优先购买权;②、位于金涛庄西区49幢底层127号车库二楼以上的住户对该车库有通行权;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该车库不得分割;④、买受人在买受该房产后应继续提供通行权和保障49幢业主优先使用的权利。《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载明:金涛庄西区49幢计103套房由汕头市建安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申请办理商品房权属初始登记,证明书仅作为出售商品房权属证明,不能代替《房地产权证》,凭证明书办理各单元的交易确认(补偿、增购)和产权登记手续。
7、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25号丰泽庄阳光雅轩地下室地下二层24号车位(13.77 m2)。起拍价:20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8、汕头市金平区浮西工业区大埕陇厂内的机械设备一批。起拍价:7.87万元,竞买保证金:7800元。
9、粤D5A068小汽车一辆。起拍价:8.7万元,竞买保证金:8700元。
展示时间:第二项2016年6月20-21日,其他各项2016年6月20 - 24日。(预约或自行看样)。
竞买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下午4时前(以款到帐为准),带齐有效证件及缴款凭证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索取资料。对权属有异议者,见报之日起十日内与我行联系,并向委托方提交异议书。有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需在截止登记手续五日前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及依据,并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第1项受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监督电话:88933176;第2项受澄海区人民法院委托,监督电话86985041,竞买者应于6月23日(上班时间)到澄海法院立案大厅领取《缴交保证金通知书》,将保证金划入指定的账号,凭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第3项由濠江区人民法院委托,监督电话:87396522;第4-5项由龙湖区法院委托,监督电话:88891733;第6、7、8、9项由金平区法院委托,监督电话:88560211,竞买人需提前到我行领取流程表,按流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汕头市工商局监督电话:88563242。
地址:汕头市民族路147号(现67号)三楼 电话:0754-8845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