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6年6月21日下午3时30分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更多的司法拍卖公告请登录www.dgpmdd.com及东莞阳光网):
批号 |
标的 |
案件及 被执行人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集中现场看样 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6月7、8日 |
1601901 |
东莞市虎门镇新湾建设路工贸大楼一层、二层商铺,一层商铺建筑面积约:704.60 m2,二层商铺建筑面积约:945.48 m2,房产证号:0600590005、0600590006,注:该商铺有房产证,有抵押,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另包括所欠水电费、物管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自行办理手续,按现状拍卖。 |
(2016)粤1972执恢210号,东莞市造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9420600 |
940000 |
6月8日下午4时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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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902 |
东莞市虎门镇东上六巷14号301房屋,建筑面积约:36.77 m2,房产证号:0592026,注:该房屋有房产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另包括所欠水电费、物管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自行办理手续,按现状拍卖。 |
(2016)粤1972执恢210号,黄永球 |
73540 |
7000 |
6月8日下午3时在标的物门口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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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竞买者,请于6月15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参加竞买人、登记买受人须为同一人;4、参与多个标的物竞买的,须逐张填写汇款单据,每张汇款单据只能填写一个标的批号】。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会开始前到拍卖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地址: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二路20号
联系电话:22210668 詹生:13829213099 传真号:22212336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帐号:44001 77910 80530 097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执行局电话:8988935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法院纪检监电话:89889333
广东鸿福拍卖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