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下午3时整在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6楼深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拍卖厅公开拍卖: 【(2015)深福法执字第7745号】登记在被执行人何衍瑞名下车牌号为粤BZ8N10的一汽佳星小汽车一辆,参考价为21000元,保证金3000元。 【(2015)深福法执字第7761号】登记在被执行人吴辉华名下车牌号为粤BF675E的卡罗拉小汽车一辆,参考价为55000元,保证金6000元。 特别说明: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对单位或个人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规定的条件。 标的展示时间:2016年6月7日、8日(请来电预约看货)。 竞买保证金须在2016年6月13日下午4时前(以到账为准)汇至委托法院银行账户(户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帐号:1821014210000466,开户行:民生银行深圳福民支行),付款时须注明款项的用途、执行案号、承办法官姓名(张伟)。 竞买人须在2016年6月14日下午4时前凭持有的存款单据、本人身份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会当日不接受竞买登记。拍卖规则及详细资料请登陆我公司网站www.gdvastar.cn。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中兴路219号4楼 联系电话:0755-82223567 广东华士德(深圳)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