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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
  • 发  布  人: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6年5月4日
  • 有效时间:2016年5月20日
  • 拍卖会所在地:佛山
    标  题: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第519期拍卖会公告
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第519期拍卖会公告

受南海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6524日(星期二)上午112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第32审判庭举行2016年第519期拍卖会,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一路39号江南名居荣苑51901房。建筑面积:140.54㎡,房产证号:0200445840号,用途:住宅。保证金:13万元,参考价:129.9万元[案号:2015)佛南法里执字第458]

2、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海北大道沙面新城江翠苑江诗阁501房及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海北大道沙面新城江翠苑首层车库117号汽车位(先整体后分拆拍卖)。房产建筑面积:105.05㎡,房产证号:2871387号,用途:住宅;车位建筑面积:33.64㎡,房产证号:0200128951号,用途:车库、车位。整体拍卖保证金:8万元,参考价:801,128;分拆拍卖房产保证金:6.9万元,参考价:689,128元,车位保证金:1.1万元,参考价:11.2万元。[案号:2015)佛南法沥执字第1596]

标的瑕疵说明:1、标的物按现状拍卖;2、拍卖前,买受人应自行了解该房屋是否具备办证、过户等条件。拍卖成交后,法院只依法向房管部门出具确权的相应法律文书,标的物过户、办证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买受人并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过户、办证的风险。标的物过户、办证、交接等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买受人需符合佛山市购房政策,否则产生的不能过户等后果自负。4、拍卖成交后,2号标的物房屋交付期为6个月。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52017时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逐笔存入指定账户(竞买人必须是缴款人),并于201652311时前带备银行缴款单,身份证明文件、退回保证金的账户资料(要求缴交款账户与退回款账户一致)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户名: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013019929200044363,开户行:工行佛山南海城区支行,汇款时必须注明案号、标的名称

展示时间:2016516-17日(提前电话预约)。

拍卖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三楼A

联系电话:0757-83284382  83123203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578625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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