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4月1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五楼拍卖厅公开拍卖如下标的:①、大埔县湖寮镇工农路春晖苑10号店(现地址:大埔县府前路12号),建筑面积57.6㎡,起拍价111.17万元,保证金11万元。②、大埔县湖寮镇虎城路6号店(现地址:大埔县湖寮镇畹香路13号),建筑面积53.19㎡,起拍价111.7万元,保证金11万元。③、大埔县湖寮镇虎城路8号店(现地址:大埔县湖寮镇畹香路17号),建筑面积53.19㎡,起拍价111.7万元,保证金11万元。④、大埔县湖寮镇虎城路10号店(现地址:大埔县湖寮镇畹香路21号),建筑面积53.19㎡,起拍价111.7万元,保证金11万元。⑤、大埔县湖寮镇虎城路11号店(现地址:大埔县湖寮镇畹香路23号),建筑面积52.47㎡,起拍价120.7万元,保证金11万元。⑥、梅县程江镇古塘村旋螺湖C地块D4-2栋301房及41号杂间,房屋所有权来源为购买,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出让,建筑面积156.93㎡,起拍价53万元,保证金5万元。⑦、兴宁市宁新文峰桥商住小区添福雅居101房及1-2号门市,建筑面积共计205.15㎡,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37.98㎡、取得方式为出让,起拍价128万元,保证金12万元。⑧、梅县嘉应西路国商中心Ⅲ2A区1504(B1号房)、1506(C1号房)及其分摊土地使用权,两套房经装修改造为一套房,合计建筑面积190.29㎡,分摊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起拍价65万元,保证金6万元。
保证金收款单位:①至⑦标的缴交到广东金宝来拍卖有限公司(账号:710757749199;开户行:中行梅州梅塘支行)。⑧标的缴交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账号:44001728136050615039;开户行:建行梅州仲元支行)。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3月31日下午4时(以银行到账为准)前缴交保证金并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两日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公司地址:梅州市华南大道辉强阁
联系电话:0753-2323611、1372763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