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定于2015年3月30日上午11 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广东省东莞市八达路138号东豪广场第一期第四、六、七、八、九层。拍卖号:(2015)穗中法拍卖10号。
拍卖标的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东豪广场第四层(197套房产) |
40149124 |
401 |
东豪广场第六层(35套房产) |
16546194 |
165 |
东豪广场第七层(35套房产) |
16852330 |
168 |
东豪广场第八层(35套房产) |
17159576 |
171 |
东豪广场第九层(58套房产) |
29584118 |
295 |
拍卖方式:按现状公开竞价分拆拍卖。
拍卖的其他条件:
1、拍卖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受费用及房产过户应缴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增值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上述房产被执行人系通过拍卖取得所有权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仍登记在他人名下;
2、上述360套房产现处于空置状态,委托方及拍卖人不负责清场交付场地;
3、买受人一旦买受上述标的物即表明买受人接受上述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买受上述标的物后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意竞买者须在2015年3月25日17:00时前将拍卖保证金划付到法院代管款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00858447501),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知:竞买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后登陆广州审判网www.gzcourt.org.cn,在广州审判网首页点击进入“委托中介”→“保证金缴款通知及确认书”→“具体拍卖事项缴款通知” →“拍卖保证金确认书”下载),或直接到拍卖公司填写打印《拍卖保证金缴款通知及确认书》,凭确认书办理缴款或缴款确认(缴款方式详见上述确认书),划款时必须在“附言”中注明拍卖号及“拍卖保证金”字样,并在拍卖会前2日持《拍卖保证金缴款通知及确认书》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委托他人代交保证金、代办手续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时提交委托书。
集中看样:2015年3月16日15:00在标的所在地集中看样。展示时间:3月16-1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地址:
东莞市中天拍卖业事务有限公司:钟小姐:22302988 18929268363;地址:东莞市东莞城区东城大道65号方中大厦5层
东莞市正平拍卖有限公司:张生:22300105 18922940389;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城市花园C座302
东莞市中易拍卖有限公司:尹生:23031168 18925844355;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南路39号美居中心A6栋306室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0-36650691
东莞市中天拍卖业事务有限公司
东莞市正平拍卖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易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