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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
  • 发  布  人: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6年3月8日
  • 有效时间:2016年3月18日
  • 拍卖会所在地:佛山
    标  题:拍卖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汀圃工业开发区房屋两间(510)
拍卖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汀圃工业开发区房屋两间(510)
     受南海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6年3月22日10时,在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第32审判庭举行2016年第510期拍卖会,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汀圃工业开发区房屋两间。⑴建筑面积:1642.48㎡,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3458011号;⑵建筑面积:1237.40㎡,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3458014号;用途:工业。保证金:15万元,参考价:1,561,469.44元。[案号:(2015)佛南法狮执字第140号]。瑕疵说明:1、标的物带租约整体拍卖,租赁合同期至2023年3月10日止。2、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拍卖后拍卖标的交接以评估报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3、仅拍卖上述房屋,不涉及拍卖房屋所座落的土地。4、拍卖前,买受人应自行了解该房屋是否具备办证、过户等条件。拍卖成交后,法院只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司法文书,标的物过户、办证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买受人并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过户、办证的风险。标的物过户、办证、交接等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意竞买者,请于3月18日17时前以银行划转方式汇到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013019929200044363,开户行:工行佛山南海城区支行,汇款时注明案号],并带备银行缴款单,身份证明文件、退回保证金的账户资料(要求缴交款账户与退回款账户一致)到我司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时间:3月14-15日。
     地址: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三楼A座
     电话:83284382
     南海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8625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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