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海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6年3月 7日(星期一)上午11时,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第32审判庭举行2016年第509期拍卖会,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半岛路11号金域南湾维景湾6座302房。建筑面积:117.09㎡,合同号码:20131129011702号,用途:住宅。保证金:11万元,参考价:107万元。案号:(2015)佛南法桂执字第1302号,瑕疵说明:1、标的物按现状拍卖;2、拍卖前,买受人应自行了解该房屋是否具备办证、过户等条件。拍卖成交后,法院只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司法文书,标的物过户、办证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买受人并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过户、办证的风险。标的物过户、办证、交接等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买受人需符合佛山市购房政策,否则产生的不能过户等后果自负。
2、粤Y54N12英伦牌小汽车一辆。保证金:2,200元,参考价:22,994元。案号:(2015)佛南法桂执字第643号,瑕疵说明:1、标的物按现状拍卖,交吉;2、拍卖前,买受人应自行了解该汽车是否具备办证、过户等条件。拍卖成交后,法院只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司法文书,标的物过户、办证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买受人并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过户、办证的风险。标的物过户、办证、交接等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3月3日17时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逐笔存入指定账户(竞买人必须是缴款人),并于2016年3月4日11时前带备银行缴款单,身份证明文件、退回保证金的账户资料(要求缴交款账户与退回款账户一致)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户名: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013019929200044363,开户行:工行佛山南海城区支行,汇款时必须注明案号、标的名称。
展示时间:2016年2月25-26日(提前电话预约)。
拍卖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三楼A座
联系电话:0757-83284382 83123203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57-8625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