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案号:(2015)中中法拍字第9号],定于2016年2月2日下午3时在中山市石岐区中山二路36号中宝大厦二楼中山市拍卖典当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按现状以增价方式整体拍卖:1.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翠亨大道划拨用地[土地证号:中府国用(1995)字第2800114号,土地面积182745.5㎡]及地上建筑物;2.佛像、铜像及林木等资产一批。整体拍卖起拍价8161.6727万元。保证金720万元,拍卖成交后10日内付清余款。
有竞买意向者请于2016年2月1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有效)及携带竞买人资料到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办妥竞买手续,交纳保证金前请向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咨询账户。自然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提供广发银行中山市分行开设的账户存折,以备退保证金之用。对标的享有优先权或免交保证金资格的,请于拍卖日前与法院联系确认,需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人(含单位)请自行到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办理。
本拍卖信息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和中山法院网(http://www.zsfy.gov.cn)发布。
标的展示时间:2016年1月28、29日共两天(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拍卖公司: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银泰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石岐区中山二路36号 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63号
中宝大厦三楼 平谦酒店11楼1102B
联系电话:88617986(卢生) 22238298(苏小姐)
委托方监督电话:88868266 市拍协监督电话:88228466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