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司定于2016年1月19日、26日在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标的批号 |
标的 |
被执行人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缴保证金截止日期 |
拍卖时间 |
1504801 |
东莞市凤岗镇五联村凤平路永江花园8栋2单元1504房,建筑面积约76.53㎡。 |
颜芬 |
695658 |
69000 |
1月20日 |
1月26日15时30分 |
1504802 |
机器设备一批(标的数量和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 |
东莞市冠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4400 |
5000 |
1月15日 |
1月19日15时30分 |
展示时间:2016年1月11-12日。集中看样时间:1504801批号标的1月11日16时标的门口集中看样;1504802批号标的1月11日15时清溪镇浮岗村委会环卫路5号门口集中看样。
特别说明:1504801批号标的已办理抵押,质量、面积以实物为准,按现状拍卖;1504802批号标的数量和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不保证能否正常使用。
有意竞买者,请于缴保证金截止日期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前到拍卖中心办理登记手续,逾时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23039988 13712830666 利生 传真23032638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君豪商业中心725号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塘厦支行 帐号:44001 77930 80530 03219
清溪法庭电话:89808011 法院纪检监察电话:8980882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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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鑫来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