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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房屋
  • 发布机构:东莞市合远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  布  人:东莞市合远拍卖行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
  • 有效时间:2016年1月6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东莞市高埗镇冼沙村北王路旁新世纪颐龙湾101幢1单元1703号房产
东莞市高埗镇冼沙村北王路旁新世纪颐龙湾101幢1单元1703号房产
 

受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616日下午3时,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批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起拍价 (元)

保证金(元)

被执行人

看样时间及地点

1554506

东莞市高埗镇冼沙村北王路旁新世纪颐龙湾1011单元1703号房产

108.36

523,596

52,000

杨延普、孙令

20151221日下午3时现场集中看样

备注:标的合同编号为:20110921F0EFA5672722;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另包括所欠水电费、物管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自行办理手续,按现状拍卖。

展示时间:20151221-22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1231日前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日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于201615日下午5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登记(逾期不予办理)(可选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拍卖)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769-23609718  18938161099(张生)  传真:0769-23025876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长泰路556号中信协和大厦1112

账户名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4430370104000006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石龙支行营业部

拍卖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769-86101032

松山湖法庭电话:0769-26622466

纪检监督电话:0769-86101525

工商局举报电话:0769-2233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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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合远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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