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年12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以下财产:
一、拍卖编号:(2014)东中法拍卖字第12号,标的物:属于被执行人东莞市翔荣贸易有限公司的位于东莞市东城区金月湾花园A36、A37(未在房产部门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2A3的商铺(已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总建筑面积约2070.25平方米,起拍价9210000元,保证金920000元。
二、拍卖编号:(2014)东中法拍卖字第13号,标的物:属于被执行人东莞市翔荣贸易有限公司的位于东莞市常平镇置富广场第一座二层01-15、19-26号房产,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已办房地产权证,起拍价2240000元,保证金224000元。
特别注意事项:
1、(2014)东中法拍卖字第12号标的物均未办理房产权证,(2014)东中法拍卖字第13号标的物处在二楼,无出入口。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房产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认为可以过户的面积为准,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所有税、费、金及管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和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名下应缴的所有税、费、金及拖欠的管理费、水电费等等)以及在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办证、过户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支付任何费用,成交后过户、纳税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需承担不能过户的风险。
标的物展示时间为12月8-9日,集中看样时间:9日下午3时看金月湾商铺,上午10时看常平房产。
有意竞买者,请于12月15日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保证金账号,不接受现金存款,汇款以到账为准,逾期无效。汇款人本人持汇款单据和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到拍卖会现场经审实资格后方可参加拍卖。
特别说明:1、汇款单用途栏中须注明拍卖编号,否则无效;2、拍卖不成交的,保证金按原汇款账号退付,退款手续费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3、同一汇款人对同一拍卖编号标的物只能领取一个拍卖号牌,只有持号牌者能进入拍卖厅参加拍卖; 4、个人汇款者委托他人参加拍卖的,被委托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小时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汇款单据和委托书到中院执行局办理手续,逾期视为委托无效;5、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不得参加竞买。
对本次拍卖编号的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享有抵押权、优先购买权等的权利人,按上述程序报名参加拍卖,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拍卖标的查询电话及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922533385 (0769)23031993 传真:(0769)23032178
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丽峰路23号东田丽峰大厦办公701号C.D
收款人: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建设银行东莞政法支行;
账 号:44001775138059888888;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769-22499762
东莞市圣达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