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拍卖行拍卖公告
受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定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10时30分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三楼A306室(韩江路33号)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
一、位于汕头市龙湖区环碧花园第二幢:
1、301号房,建筑面积136㎡,起拍价480000元,竞买保证金50000元;
2、302号房,建筑面积86㎡,起拍价300000元,竞买保证金30000元;
3、303号房,建筑面积86㎡,起拍价300000元,竞买保证金30000元;
4、304号房,建筑面积133㎡,起拍价470000元,竞买保证金50000元。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如有涉及水、电、搬迁、物业管理问题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过户产生的风险。待拍卖的房地产目前公示面积仅供参考,最终产权面积、范围以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时房地产管理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房管部门最后核定面积与拍卖面积如有不一致时,拍卖款多不退、少不补;2、上述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其办证、过户所需的一切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金[包括契税、增值税、补交地价款和应负担的其他一切税、费、金(营业税及其附加费除外)],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此,竞买人应自行向国土、房管及税务等有关部门了解清楚;3、拍卖标的物中的302、303房产目前有人占用,涉及装饰补偿等有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标的展示时间:2015年12月9日——14日下午3时前(预约查看标的)。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11时前将相应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以到帐为准),并带齐有效证件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对上述拍卖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必须在截至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五日向委托方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资料,报经委托方审查确认,并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标的物拍卖有异议者,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与我行联系,并向委托方提交异议书及依据。拍卖监督电话:0754-88933176
联系人:赵生 郑生
联系电话:0754-83841669
拍卖行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东山路口工贸大厦九楼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