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 会员登录 | 免费注册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年4月26日 星期六
关键词: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拍卖公告 > 拍卖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汀圃工业开发区房屋两间(498)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
  • 发  布  人: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5日
  • 有效时间:2015年12月15日
  • 拍卖会所在地:佛山
    标  题:拍卖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汀圃工业开发区房屋两间(498)
拍卖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汀圃工业开发区房屋两间(498)
       受南海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5年12月17日(星期四)15时10分,在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第32审判庭举行2015年第498期拍卖会,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汀圃工业开发区房屋两间。⑴建筑面积:1642.48㎡,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3458011号;⑵建筑面积:1237.40㎡,产权证号:粤房证字第3458014号;用途:工业。保证金:25万元,参考价:2,439,796元。[案号:(2015)佛南法狮执字第140号]。瑕疵说明:1、标的物带租约整体拍卖,租赁合同期至2023年3月10日止。2、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拍卖后拍卖标的交接以评估报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3、仅拍卖上述房屋,不涉及拍卖房屋所座落的土地。4、拍卖前,买受人应自行了解该房屋是否具备办证、过户等条件。拍卖成交后,法院只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司法文书,标的物过户、办证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买受人并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过户、办证的风险。标的物过户、办证、交接等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意竞买者,请于12月15日17时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逐笔存入指定账户(竞买人必须是缴款人),并于12月16日11时前带备银行缴款单,身份证明文件、退回保证金的账户资料(要求缴交款账户与退回款账户一致)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户名: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013019929200044363,开户行:工行佛山南海城区支行,汇款时必须注明案号、标的名称。
       展示时间:12月9-10日(电话预约)。
       地址: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三楼A座
       电话:0757-83284382
       南海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57-86253116

上一篇:拍卖高明碧桂园茶山凤舞六街19座303房(497) 下一篇:广东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20151202期拍卖公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