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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设备
  • 发布机构:东莞市立信拍卖行
  • 发  布  人:东莞市立信拍卖行
  •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3日
  • 有效时间:2015年11月25日
  • 拍卖会所在地:东莞
    标  题:2015年11月25日大朗设备房产
2015年11月25日大朗设备房产

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行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

拍卖时间:20151125日下午3

批号

标的物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截止交保证金时间

案件及被执

行人

集中看

样时间

1503813

存放于东莞市大朗镇洋坑塘洋新二区195号 -198号办公设备及生产设备

36400

3600

2015年11月20日

2015)东二法朗执字第813814815816817号,东莞市亮雅服饰有限公司

1117日下午3时在标的物处集中

拍卖时间:2015121日下午3

1503814

东莞市大朗镇长塘村旧围C293C295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证号:东府集用(19891900170710010号、东府集用(19981900170701551号】,总土地面积约251.72㎡,总建筑面积约277.82

547500

54000

20151125

2015)东二法朗执字第286号,叶玉成

1117日下午330分在大朗镇长塘村委会门口集中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数量、质量以实物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2、上述大朗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部分有土地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另包括所欠的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限大朗镇长塘村户籍人员竞投,该房屋附有租赁合同。

展示时间: 111617日。

有意竞买者,请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当日到本行办理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大朗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查询电话:2241331822414440(传真)、15920255770(何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50

法院联系电话:大朗法庭:8988986389889866    财务部门:89889213    

纪检监察部门: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立信拍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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