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本行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九楼东莞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
拍卖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下午3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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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号 |
标的物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截止交保证金时间 |
案件及被执 行人 |
集中看 样时间 |
1503813 |
存放于东莞市大朗镇洋坑塘洋新二区195号 -198号办公设备及生产设备 |
36400 |
3600 |
2015年11月20日 |
(2015)东二法朗执字第813、814、815、816、817号,东莞市亮雅服饰有限公司 |
11月17日下午3时在标的物处集中 |
拍卖时间:2015年12月1日下午3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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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814 |
东莞市大朗镇长塘村旧围C293、C295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土地证号:东府集用(1989)1900170710010号、东府集用(1998)1900170701551号】,总土地面积约251.72㎡,总建筑面积约277.82㎡ |
547500 |
54000 |
2015年11月25日 |
(2015)东二法朗执字第286号,叶玉成 |
11月17日下午3时30分在大朗镇长塘村委会门口集中 |
特别说明:1、上述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数量、质量以实物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风险及费用。2、上述大朗房屋土地系集体土地,部分有土地证,买受人需承担过户风险及法定费用,另包括所欠的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限大朗镇长塘村户籍人员竞投,该房屋附有租赁合同。
展示时间: 11月16、17日。
有意竞买者,请将保证金汇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标的批号错漏的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不能以现金及网银汇款),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账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在拍卖当日到本行办理登记。
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大朗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查询电话:22413318、22414440(传真)、15920255770(何生)
收款人: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账号:44001779108053009750
法院联系电话:大朗法庭:89889863、89889866 财务部门:89889213
纪检监察部门:89889333 工商局举报电话:26986685
东莞市立信拍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