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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分类:不动产
  • 发布机构
  • 发  布  人: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日
  • 有效时间:2015年11月17日
  • 拍卖会所在地:佛山
    标  题:拍卖华远西路53号二座602号房产及首层13号车房(第493期)
拍卖华远西路53号二座602号房产及首层13号车房(第493期)

受南海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51119日(星期四)上午920分,在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南海区人民法院第32审判庭举行2015年第493期拍卖会,公开拍卖如下标的:

1、佛山市禅城区华远西路53号二座602号房产。建筑面积:118.54㎡,权证号码:0100105564号,用途:住宅。保证金:7.2万元,参考价:728,310

2、佛山市禅城区华远西路53号二座首层13号车房。建筑面积:17.34㎡,权证号码:0100105562号,用途:车房。保证金:2.5万元,参考价:258,333

上述标的案号:(2015)佛南法桂执字第531,瑕疵说明:1、两标的物按现状分拆拍卖,交付期以法院通知为准;2、拍卖前,买受人应自行了解该房屋是否具备办证、过户等条件。拍卖成交后,法院只依法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司法文书,标的物过户、办证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买受人并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过户、办证的风险。标的物过户、办证、交接等所产生的税、费及涉案房屋拖欠的物管费用、水电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买受人需符合佛山市购房政策,否则产生的不能过户等后果自负。

有意竞买者,请于111717时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逐笔存入指定账户(竞买人必须是缴款人),并于111811时前带备银行缴款单,身份证明文件、退回保证金的账户资料(要求缴交款账户与退回款账户一致)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户名:佛山市金正翔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013019929200044363,开户行:工行佛山南海城区支行,汇款时必须注明案号、标的名称

展示时间:1112-13日(电话预约)。

地址: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三楼A

电话:0757-83284382

南海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578625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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