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阳山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3月25日15时在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西门岗16号五楼广东省清远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公开拍卖标的:
位于广州开发区科学大道111号主楼708房屋一套,建筑面积150.32㎡。起拍价:1893488元,保证金:18万元。
(注意事项:以上标的成交金额产生的应纳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全额负担)
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广州开发区科学大道111号主楼708房,标的所在楼宇高12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连体办公大楼,拍卖标的位于大楼的第7层,设两台公用电梯,室内已装修,布局合理,通风采光条件良好。所在区域物业管理完善,周围环境优雅,交通便利,各种设施齐全。
注:以上标的概况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详情请查阅www.hd-auction.com.cn。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3月25日17时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户名:阳山县人民法院,帐号:44-70000104001351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阳山支行营业部,到账为准),竞买人(法人参加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须携带有效证件于拍卖会前到阳山法院司法委托管理部门办理竞买人资格确认后,于拍卖日14时前持法院开具的《竞买确认书》、保证金收据、竞买人有效证件在拍卖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2015年3月17、18日(电话预约)
拍卖机构地址:清远市广清大道28号汇福大厦18层03号。
联系电话: 0763-3662256 18922553256 联系人:朱小姐
本公告已在《广州日报》B07版面刊登,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http://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qindex/9311/rm_q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