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行定于2015年10月16日下午三时三十分,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三楼A306室(韩江路33号)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
1、汕头市新陵路36号102号房,面积20.01 m2。起拍价:79040元,竞买保证金:8000元。
2、汕头市金平区东方桂园南苑25幢501号房,面积150.98 m2。起拍价:507280元,竞买保证金:50000元。
3、汕头市丹霞庄西区35幢401、402号房,面积共259.04 m2。整宗起拍价:1165680元,竞买保证金:11万元。
4、电子产品和旧办公用品一批。整宗起拍价:30780元,竞买保证金:3000元。
5、汕头华建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2%的股权(整宗4272295元)。起拍价:4272295元,竞买保证金:42万元。
6、服装花边辅料一批(约36121条)。整宗起拍价:659954元,竞买保证金:65000元。
7、旧定型机一台、旧包装机二台。整宗起拍价:24700元,竞买保证金:2400元。
标的展示时间:2015年10月8日-14日(预约查看标的物)。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提前与我行联系。并应于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12时前(以款到帐为准),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买保证金或缴款凭证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索取资料。如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见报十天内与我行联系,并向委托方提交异议书。有意在本场拍卖会上对上述标的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需在截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五日前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申请及依据,并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竞买第1项金平区法院委托的标的需提前到我行领取流程表。竞买第6、7项潮南区法院委托的标的应直接到潮南区法院缴交保证金并领取缴交保证金确认书。监督电话:第1项金平区法院—88560211;第2-5项龙湖区法院—88891733;第6、7项潮南区法院-87915086;汕头市工商局—88563242。
地址:汕头市民族路147号(现67号)三楼 电话:0754-88452184